怀政发〔2019〕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怀仁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怀仁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5日
怀仁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亲朋棋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亲朋棋牌办公厅光明棋牌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光明棋牌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32号)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光明棋牌印发朔州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9〕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亲朋棋牌和山西省、朔州市光明棋牌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市场和企业反映突出问题,瞄准堵点难点,以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为导向,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通过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构建科学、便捷、高效、公开、公正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奋力建设幸福怀仁。
(二)改革内容。根据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审批制度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覆盖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工程除外),覆盖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和备案等事项,实现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三)主要目标。2019年7月底前,初步对接朔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覆盖市区的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缩减到100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底前,建立怀仁市“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机制,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年6月底前,建成融入全省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审批流程。
认真落实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事项办理标准流程图(简称“一图通办”),严格执行“一图通办”的“六统一”原则,进一步精简、优化和细化审批流程。
1.精简审批环节。落实全省统一的审批事项清单管理,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施工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核,对无法律规定的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一律取消,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下放审批权限,对同类项目不同部门审批层级存在差异的审批事项,以下放或委托下放等方式推行同级化审批,各部门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进一步梳理审批事项,制定配套措施,完善监管制度,继续推进下放一批开发区(扩权镇)有能力承接的审批事项。合并审批事项,按照“一图通办”标准,将设计方案审查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并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以下6项审批事项由朔州市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我市参照实施:①用地预审权限在市级以下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可以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意见书并行办理;②使用已批准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③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行办理。④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向建设单位同步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⑤对用地要求明确、规划条件确定的项目,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用地预审后选址和规模等无变化的项目,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土地供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步办理。⑥结合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同步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确需占用农用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农用地转用审批同步办理。转变管理方式,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工程类别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统一回复,不再单独审查。调整审批时序,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和取水许可在开工前完成,用地预审意见可作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后即可办理,竣工验收后直接接入。供水报装办理不得超过3.5个工作日,燃气、热力报装办理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通信报装不超过7个工作日,排水报装服务不超过4个工作日,用电报装根据用户的需求并结合供电网的状况在最短时限内完成。
2.规范审批事项。按照山西省“一图通办”清单总体要求,全面清理和统一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和审批时限,审批事项清单原则上要与省审批事项清单一致,与省审批事项清单不一致的审批的内容,要统一审批事项名称、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审批时限、适用范围和前置条件,今年6月底前制定完成怀仁市审批事项清单,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3.划分审批阶段。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其中能源类项目由市能源局牵头)。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审核确认、施工许可证核发(开工报告批准)等,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气象、档案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单位或其他验收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牵头部门对每个审批阶段负总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完成审批,及时制定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办法。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和备案等事项按照“一图通办”流程纳入相关阶段办理。
4.分类制定审批流程。根据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按照山西省“一图通办”确定的政府投资类、社会投资核准类、社会投资备案类、一般性工业项目类等四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细化审批流程,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合并后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并联审批工作。
5. 实行联合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向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类型不同,通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涉及的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联合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实行“测验合一”联合验收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机制,将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等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和不动产登记等环节的多项测绘业务合并。
6. 扩大政府统一服务事项范围。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服务事项清单,将文物调查勘探等事项调整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完善“标准地”出让制度,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7. 推行区域评估。在开发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深化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含水土保持方案)、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区域评估,增加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事项。政府有关部门按审批权限组织区域评估,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评估费用由同级财政支付。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各类区域评估实施细则。
8. 推行告知承诺制。修订出台新的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完善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对已实施区域评估的环境影响评价(含水土保持方案)、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所对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危化场所)实行告知承诺制。社会投资备案类中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建设条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前置条件中的建设资金落实、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继续选取有条件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9. 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滞纳金、罚款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纳入政务大厅统一办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统一收费标准,实行一张清单收费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制定收费事项清单,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朔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10.建设覆盖市、开发区(扩权镇)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根据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建设覆盖市、开发区(扩权镇)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该系统主要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一网申报、在线并联审批、跟踪督办、技术审查等中介服务管理、市政公用服务管理、信用信息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计分析、数据档案管理等十项功能。对上与省、朔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平行与相关部门审批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对下覆盖开发区、扩权镇,实现数据实时共享。财政部门要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资金安排上给予保障,确保我市率先启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工作。
(三)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11.“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以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为基本蓝图,统筹整合各类规划,划定各类空间控制线,实现“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建立健全“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机制,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进“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的项目建设条件及评估评价事项,为建设项目一次性提供统一的建设条件,简化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实现项目快速落地。制定方案,明确推进“多规合一”形成“一张蓝图”的目标要求、分工安排、实施步骤、工作重点、时限要求等。
12.“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及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按照山西省“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制定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制度和服务事项清单,公开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审批时限。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个窗口”集成服务,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提高申报通过率。
13.“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四个审批阶段的牵头部门按照“一图通办”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要求统一制定相关内容,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汇编、公示和网上公开。建设单位只提交一套申报材料,凭专属二维码下载打印申请表单,上传项目申报材料,全程查询审批信息。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共享项目申报材料和审批信息。
14.“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进一步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包括牵头部门负责制、审批协调机制、跟踪督办制度、“多规合一”协同规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规则等。推进改革涉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建立依法推进改革的长效机制。
(四)统一监管方式。
1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体系,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采取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定期巡查等方式,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审批部门要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修订完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在项目开工前,帮助企业审查是否按照规定和标准作出承诺,是否按照承诺的标准和要求编制建设方案,依法依规选择勘察设计、评审、监理、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时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检查,监督中介机构及时开展相应的技术指导,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种隐患。重点监管企业是否严格按承诺的标准、规范的设计要求开展施工。
16.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红黑名单制度,明确应当列入红黑名单的情形,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完善申请人信用记录,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全面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基本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监管体系。
17.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建立健全强制性评估、技术审查等中介服务管理办法,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技术审查和强制性评估,对必须保留的,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制,纳入中介机构网上交易平台,实现集中受理、限时办结。完善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办法,落实服务承诺制,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部入驻政务大厅,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服务收费,实现线上线下统一规范管理,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主要职责是研究解决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完善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强经费和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建立工作制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改革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确保工作按时保质落实到位。开发区管委会(扩权镇人民政府)承担改革主体责任,也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及时安排部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督促指导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主动委托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第三方专项评估,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完善工作措施。积极参加和组织各级各类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政策解读和辅导,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全面落实。
(三)严格督促落实。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目标,进行专项考核。将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的纳入“13710”平台跟踪督办。特别是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的,要严肃问责。
(四)做好宣传引导。建立改革公开制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宣传,及时报道改革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引导企业和群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增进社会公众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顺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1.怀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2.怀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主要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怀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领导小组名单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亲朋棋牌及山西省、朔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苏斌如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志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石 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正荣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郭春林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建文 市司法局局长
余治山 市财政局局长
张致荣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 宏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局长
王 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高素义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连文忠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聂秉臻 市水利局局长
王凤军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茂旭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海军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张日魁 市能源局局长
赵立新 市档案馆馆长
肖志义 市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发改局副局长纪天尚、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常智、市住建局副局长朱壮奇、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李世敏担任。
附件2
怀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主要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主要 |
工作目标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要求时限 |
|
1 |
明确 改革 内容 |
全覆盖 |
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 |
市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
— |
长期 |
|
覆盖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交通、水利、能源等工程(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工程除外) |
|||||||
覆盖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和备案等事项 |
|||||||
2 |
工作 目标 |
具体目标 |
初步建成怀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 |
市住建局 |
市直各单位、开发区、扩权镇 |
7月底前 |
|
初步实现覆盖怀仁市的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朔州市系统对接 |
市行政审批 服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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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缩减到100个工作日以内 |
市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
||||||
建立怀仁市“多规合一”、“一张蓝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机制 |
市自然资源局 |
12月底前 |
|||||
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 |
市行政审批 服务管理局 |
||||||
实现融入全国工程项目审批管理体系的市级审批和管理体系 |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0年底前 |
|||||
3 |
统一 |
精简 |
精简审批事项 |
对照省“一图通办”项目分类审批事项标准清单,清理本市审批事项,提出拟取消的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清单,报省领导小组备案后向社会发布 |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发区、扩权镇 |
— |
5月底前 |
下放审批权限 |
按照省下放审批权限事项管理办法,明确承接审批事项的部门和职责,制定相应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参照省、市做好本级下放审批权限事项有关工作 |
||||||
合并审批事项 |
按照省、市合并审批事项清单,制定实施细则 |
||||||
转变管理方式 |
按照省、市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
||||||
调整审批时序 |
参照省“一图通办”项目分类审批标准流程图,在市“一图通办”项目分类审批流程图中明确调整后的审批时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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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规范 |
按照省“一图通办”项目分类审批事项标准清单总体要求,制定本市项目分类审批事项清单,规范审批事项的名称、法律法规依据,明确适用范围、审批部门、前置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时限,报省领导小组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
5月15日前 |
||||
5 |
划分 |
按照省“一图通办”项目分类审批标准流程图,划分本市审批阶段;参照省、市并联审批管理办法,制定本市并联审批实施细则,报省领导小组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
5月底前 |
||||
6 |
分类制定 |
按照省“一图通办”项目分类审批标准流程图,制定本市项目分类审批流程图,报省领导小组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
|||||
7 |
落实施工 |
落实施工图“多审合一”实施意见,推行数字化审查,强化勘察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执业人员终身负责制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市住建局 |
— |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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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实行 |
完善并实施“测验合一”联合验收管理办法,明确牵头部门、参与部门、验收标准、工作规则、办事流程和验收时限等 |
市住建局 |
市直各单位 |
7月底前 |
||
9 |
统一 |
扩大政府 |
完善政府统一服务事项清单及管理办法,由政府财政付费,在项目供地前完成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健全“标准地”出让制度 |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发区、扩权镇 |
— |
6月15日前 |
|
10 |
完善区域 |
明确区域评估事项清单,确定实施范围,制定并实施区域评估细则,明确实施区域评估的主体、实施范围、内容、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等 |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水利局等 |
市财政局 |
5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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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拓展告知 |
增加推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或前置条件,出台新的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完善并落实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明确告知承诺制的具体要求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
— |
||||
12 |
实行统一 |
出台并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收费事项清单和统一收费管理办法,经市领导小组备案后向社会发布 |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发区、扩权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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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统一 |
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
建设覆盖市区、开发区(扩权镇)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完成与国家系统的对接制定并落实审批管理系统运行规则及管理办法 |
市领导小组 相关成员单位 |
|
7月底前 |
|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各部门审批信息系统平台互联互通,正式上线运行,参加全省系统培训 |
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开发区、扩权镇 |
市直各单位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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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统一 |
“一张蓝 |
明确推进“多规合一”形成“一张蓝图”的目标要求、分工安排、实施步骤、工作重点、时限要求等;制定“多规合一”规划目录、数据目录、实施办法、协调机制,统筹整合各类空间规划等事项完成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直各单位 |
7月底前 |
|
制定项目生成管理办法,建立阶段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提出建设条件以及评估等事项机制 |
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 |
5月底前 |
|||||
整合空间管控数据,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晰的空间规划图。基本形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数据库,实现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多规合一”功能策划生成项目 |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开发区、扩权镇 |
6月底前 |
|||||
15 |
制定消除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的工作计划,完成差异图斑分析,努力消除主要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不断提高“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效率 |
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区、扩权镇 |
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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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完善“一张蓝图”,统筹安排年度项目,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
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开发区、扩权镇 |
12月底前 |
|||||
16 |
“一个窗 |
制定“一个窗口”的工作规程和咨询辅导等服务规定,明确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和线上线下“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的具体措施和运行规则,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个窗口”集成服务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开发区、扩权镇 |
7月底前 |
|||
17 |
“一张表 |
按照“一图通办”标准,建立完善审批清单服务机制。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整合本阶段所有事项和材料,制作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目录,明确申报材料共享的具体要求,相关内容纳入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 |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发区、扩权镇 |
7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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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一套制 |
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阶段配套制度 |
— |
7月底前 |
|||
推进改革涉及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建立依法推进改革的长效机制 |
—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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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统一 |
加强事中 |
制定并实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和告知承诺制事项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明确监管的主要内容、方式和时间要求 |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发区、扩权镇 |
— |
7月底前 |
|
20 |
建立信用 |
建立红黑名单制度,明确应当列入红黑名单的情形 |
市发改局、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开发区、扩权镇 |
— |
5月底前 |
||
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平台,完善申请人信用记录,出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基本建成信用信息监管体系 |
6月底前 |
||||||
21 |
规范中介 |
制定并实施强制性评估、技术审查等各类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名录及中介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规范服务收费。制定并实施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名录及服务管理办法。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中介机构网上交易平台,建立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平台 |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发区、扩权镇 |
— |
7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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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加强 |
强化 |
制定本市实施方案并经政府会议通过后报朔州市领导小组提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并报朔州市领导小组备案 |
市政府办 |
— |
7月底前 |
|
23 |
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
市政府办 |
— |
7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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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将本市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明确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任务分解表要明确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具体指施、牵头部门、完成时限等内容。责任部门按月向市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
市住建局、开发区、扩权镇 |
市直各单位 |
7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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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加强培训 |
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范围,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业务培训,提高改革能力和业务水平 |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发区、扩权镇 |
— |
7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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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加强工作联系,了解改革落实情况,通过通报、评估评价等形式,督促指导、研究落实改革任务 |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发区、扩权镇 |
— |
7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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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严格 |
明确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列为政府重点督导内容,研究制定督导和评估评价的方案,明确督导和评估评价主体、内容、时间等 |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发区、扩权镇 |
市直各单位 |
7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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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广泛 |
通过报刊、广播、 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宣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经验做法;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公众咨询、征集公众意见等 |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发区、扩权镇 |
市直各单位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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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建立改革 |
将改革工作方案、审批流程图、审批事项清单、改革配套制度、评估评价标准、改革工作进度、评估评价和投诉举报核查情况通过政府官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发区、扩权镇 |
市直各单位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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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建立改革 |
确定市直各有关部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联络员,要求联络员为各单位负责改革工作的处室(科室)负责人,单位签章后向本级领导小组报送,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级别)、联系方式等 |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发区、扩权镇 |
市直各单位 |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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